
【印尼海關】進口商注意了!海關將對綠色通道的進口貨物進行隨機貨物抽查
近期財政部下的印尼海關總署證實,將對港口綠燈的進口貨物進行有限度的實體抽檢。過去,綠色通道是為低風險進口貨物設立的,原則上不進行實體檢查。然而,根據新任財政部長Purbaya 的指示,印尼海關被要求加強監管,檢查那些根據風險管理系統或外國當局情報備忘錄而被懷疑不符合規定的貨物,這些貨物甚至可能被轉移到紅色通道進行更深入的檢查。
印尼海關主管Nirwala 強調,這種額外的監管措施不會干擾物流順暢。根據印尼全國 70% 進口量的五個主要港口數據顯示,綠色通道的實體檢查僅佔進口貨物總量的約 0.65%。
他解釋:「在 2025 年 1 月至 8 月期間,平均通關流程 (customs clearance) 只需 0.45 天,而總停留時間 (dwelling time) 記錄為 2.46 天。」
印尼海關表示是依據《海關與關稅法》第 3 條,該法規定進口貨物需接受文件和實體檢查,具體的檢查方式則依據財政部長的規定。
印尼海關進口貨物的四個檢查通道
- 綠色通道 (Jalur Hijau): 適用於低風險貨物和中低風險進口商,此通道主要審查文件,過去相對沒有實體檢查。
- 黃色通道 (Jalur Kuning): 檢查更嚴格,進口商必須補齊詳細的進口文件與要求,貨物才能獲准進入印尼。重點在於極為詳細的文件審核。
- 紅色通道 (Jalur Merah): 進入紅色通道的貨物將同時進行文件檢查和實體檢查,適用於高風險進口商或高風險進口產品。
- 主要夥伴通道 (Jalur Mitra Utama / Mita): 專門用於信譽良好的進口公司,檢查流程更快,因為進口商被視為合規且值得信賴。像是已經取得國際型AEO認證,就被視為信譽良好的進口公司,清關流程快速,有問題時海關人員也較願意協助處理。
關於進口貨物實體檢查的 10 個要點
海關總署 (DJBC) 根據《財政部長條例第 185/PMK.04/2022 號》和《海關總署長條例第 PER-01/BC/2023 號》,解釋了進口貨物實體檢查的若干規定。以下是重點:
- 實體檢查目的: 是對貨物進行檢查,以準確獲取有關所提交的文件或海關申報數據,並進行適當評估。
- 貨物檢查: 原來的貨物實體檢查只針對進入紅色通道的進口貨物,但即日起綠色通道將進行有限度的抽查。
- 檢查費用: 海關總署不收取實體檢查費用。但服務使用者仍需向臨時倉儲業者 (TPS) 或其他物流方支付相關的物流費用,例如倉儲費 (storage)、貨物處理費 (cargo handling)、裝卸費 (lift on-lift off) 和滯期費 (demurrage)。
- 授權官員: 檢查由實體檢查官員 (PPF) 在提交進口報關單的海關辦事處進行。
- 檢查地點: 檢查地點可以在臨時倉儲處 (TPS)、海關倉儲處 (TPP),或保稅區 (TPB)。
- 檢查比例: 檢查以抽樣方式進行,抽樣比例為 10%~ 30%。
- 檢查流程: 流程包括三個階段:
檢查前: 系統發出 SPJM(檢查通知)和 IP(檢查指令)。
檢查中: 核對文件、檢查封條、按指示打開部分包裝,並記錄結果。
檢查後: PPF 製作檢查記錄 (Berita Acara) 和檢查結果報告。
- 進口商義務: 進口商有義務及時提交海關文件、準備貨物、出席檢查,以及交付貨物並打開包裝供檢查。
- 違規處罰: 違反規定的進口商或海關報關行 (PPJK) 可能會受到處罰,從暫停服務到處以 2,500 萬印尼盾的罰款、補繳關稅的最高 1,000% 罰款,甚至對走私者處以 1 至 10 年監禁和最高 50 億印尼盾的罰款。
- 對檢查結果提出異議: 檢查結果報告 (LHP) 本身不是異議對象。但如果 LHP 導致發出 SPTNP(稅單通知)或 SPBL(罰款通知),進口商或 PPJK 可以根據海關規定提出異議。
這個政策其實就增加找麻煩跟找$的機會,歸在綠色通道的就是低風險的貨物, 亦符合當地進口規範。 依現行法令和SOP,海關本就不需再對綠色通道的貨物檢查。
相較起保稅廠(因為有駐廠海關), 綠色通道的抽檢, 非保稅的進口商貨物被抽查的機率可能會大幅上升。 萬一不幸被抽檢到, 從等待檢查,到完成所有程序和文件,要多付上額外的處理費,倉儲費,滯納費等。 此外,這也是徒增基層海關人員的工作量,累ㄙˇ大家。
希望這項天兵政策趕緊被取消,不然導致民怨上升, 商業效率低落,最終是討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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